1. 定向生资格必须是户籍(截至2023年4月27日)在本地。“本地”的学生指闽侯(含高新区)区域,大学城高校在职在编教职工子女的学生“本地”指市区、闽侯或高新区。
2. 七年级至九年级三个学年学习和学籍均在本地同一所学校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
3. 在闽侯县上街实验学校(福州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就读的大学城高校在职在编教职工子女,考生户籍在市区、闽侯或高新区的,中考可选择报考福州市区所有高中学校并享有市区定向生资格,或选择报考闽侯县所有高中学校并享有闽侯县定向生资格(七年级至九年级三个学年学习和学籍均在该校)。考生资格由大学城管委会或有关部门审核,学校根据学生原始学籍档案进行核对,经公示后汇总上报市中招办,市区高中与闽侯高中不能同时兼报。
4. 公示时间5月16日—5月18日,如果疑义请于5月19日前到校教务处反映,联系电话0591-22898751。
闽侯县上街实验学校
福州大学附属实验学校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