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生公示
1.定向生资格必须是户籍(截至2025年4月25日)在本地。
“本地”的学生指闽侯县(含高新区)区域,大学城高校在职在编教职工子女的学生“本地”指市区、闽侯或高新区。
2.七年级至九年级三个学年学习和学籍均在本地同一所学校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中考结束)。
3. 2022年起,在闽侯县上街实验学校(福州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就读的大学城高校在职在编教职工子女,考生户籍在市区、闽侯或高新区的,中考可报考福州市区所有高中学校并在符合定向生条件的前提下,享有市区定向生资格;选择报考闽侯县所有高中学校并在符合定向生条件的前提下,享有闽侯县定向生资格。
4.公示时间5月13日—5月15日,如果疑义请于5月15日
18:00前到校教务处反映,联系电话0591-22898751。
闽侯县上街实验学校
福州大学附属实验学校
2025年5月13日